第十二章 爱为何物

夜月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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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来都没有真正明白过爱是什么东西,但只要你愿意站在我面前,我便不顾一切地将你紧紧拥抱,打死都不放手!】

    清新的早晨,还飘着清新的雨丝,于是这便成了一个清新的世界。

    想来是昨夜的雨还未停歇,依旧缓缓飘散在这喧嚣的尘世中。只不过是它换了一种面貌罢了,抛弃了夜色,沉湎于光明。与夜雨的凄凉不同,晨雨是温润的,不会让人避之不及。它甚至还会使人放下头顶的伞,敞开胸怀迎接它。难道这会让人享受小草被春雨滋润的那般舒适的感觉吗?

    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有一个人走了出来。他还靠着出租车,驻足在这雨中,遥望又微笑,似乎在细听晨雨滴舒缓的节奏,细品在这个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那人就是周辉,一名三十三岁的出租车司机,已经在暮城的地界跑了十年。

    他的年纪并不算大,但已经双鬓斑白,额头已经有深刻的折痕。而且那双眼睛,一看便知道他是那种经历过人世沧桑的人。呵呵···,一个人的一生虽然短短几十个岁月,但其中的丰富多彩是难以言喻的。每一个人这一辈子都会哭过、笑过,还会疯过、傻过,更会变过,往往面目全非,谁能保证自己不改变呢?

    不要看现在的周辉安静稳重,但他曾经却是一个街头小混混。那些年的他为意气之争打架斗狠,砍过别人,也被别人砍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挥霍这自己的青春和热血。这样的日子对于他来说本是没有尽头的,最终的结果大约就是横尸街头罢了。这些他都明白,但他就是不愿意低头!凭什么有些人就天生高高在上,随意将别人的尊严践踏,而他就只能低着头,弯着腰,屈辱地忍着!

    在很久很久以前,周辉也曾经是一个好学生,在亲人面前乖巧懂事,在老师面前好学上进,但这一切都不过是昙花一现。进入新的环境,他面对这人生重大转折。

    周辉因为软弱而被别人欺负,且一次比一次让他屈辱。直到有一天,他爆发了,将欺负他的人狠狠踏在了脚下。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凭空高了一截,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尊严!他也迷恋上了强者的感觉,放下了学业在他心中的地位。因此,他渐渐成了打架狂人,在学校称王称霸,在外面也有了些名头。

    一个三好学生变成了一个小混混,其结果可想而知。没多久,周辉就被学校开除了,且把他的父亲气得半死,后来就彻底不管他了。而失去约束的他更加疯狂了,一到外面便加入了帮会组织,由挥拳头变成了挥刀子。

    疯狂的日子有开始,也总有结束的那天。某一天,他遇到了曾经的女同桌,一个十分淳朴,或者可以称之为傻气的女孩子。一个倔强不服输的混混少年与一个单纯到傻气的女孩,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呵呵···

    有时候不得不感叹,人生不过是一部没有剪辑的电视连续剧。英雄救美不是电视剧里的戏码吗?但它在现实生活中也并不缺少,至少周辉就有过那么一次。

    那时的他虽然刚踏入社会一两年,却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社会的黑暗面,一身十足的痞气更加浓重,甚至转化为了凶狠的煞气。

    在那天,风有些微凉,周辉习惯性地叼着一根烟,无所事事地走在街头小巷,显得古怪且迷茫。在转弯处,他看到了一群和他一般行头的小混混在欺负一个衣着素白的长辫子女孩,模样似乎都很嚣张啊。

    这样的事情,他已经看过了很多次了,但以前他都是一笑而过,优哉游哉地离开。毕竟是一路货色,他也没有那么虚伪装什么英雄救美。可这次他却不能当做没有看见了,因为被欺负的女孩是他认识,还是他曾经的同桌,一个很有意思的女孩子。

    于是他用上了当下的流行语,大吼道:“禽兽!住手,放开那女孩!”

    这样,禽兽们,哦···,不,应该是小混混们都一愣,收手起身准备教训叫他们禽兽的愣头青。可当他们将目光放到了周辉身上时,却都有些莫名其妙了。

    周辉在这里也算是道上的,而且小有名气,毕竟这一两年他也没有白混,还做了一个小头目。这里的小混混他虽然都不怎么认识,但小混混们却没有几个不认识他的。小混混们天不怕地不怕,整天一副我就是天王老子的样子,但他们还是给了周辉一些面子的。说是讲江湖上的道义,但事实只有他们自己就知道了。

    最后,他们没有一拥而上,而是选出一个领头的和他单挑。

    挑战权威,哈哈···道上的规矩,把上面的人踩下去,谁就能成为上面的人!显然,小混混们是借这次机会将周辉作为垫脚石了。

    开玩笑,小混混们选出来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肌肉男,比周辉要高大半个头,而且那一身硬邦邦的肉,一看就将人恶心到了,还打什么啊!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站出来怎么还有灰溜溜地退回去的道理?即使不为救人,也要为自己道上的地位拼一拼吧。

    干了!

    周辉挥拳,先下手为强。猛烈的拳风直袭肌肉男的下颚,没有任何意外,一击得手!可是肌肉男后退几步,揉揉下颚竟然没有像没事人一样。

    肌肉男并不可怕,只是经打一点。凭借着多年的打架经验,或者是说被打的经验才对,周辉还是轻易地就将比他壮一截的肌肉男给打趴下了。其实这是因为弱点很明显,肌肉男反应迟钝,只能被动挨打,只不过多费了些他的手脚罢了。

    作为胜利者,周辉扬起高傲的头颅,甩起飘扬的长发带走了一旁傻傻的女孩子。刚开始时,他对曾经的同桌并没有什么想法,因为他总觉得女孩少了一根筋,说白了就是很傻,即使傻得可爱也改变不了傻的事实。

    他将女孩从一群小混混之中救出来,只是因为在他们同桌的那半年里女孩帮他抄了不少作业。虽然那都是他强迫女孩的,但他还是记住了女孩的好。不得不说英雄救美的戏码虽然很老套,但效果却出奇地好。女孩一改对周辉不好的印象,竟然转而崇拜了他起来。

    自此,女孩时不时就会来周辉的住所帮他洗衣做饭,美其名曰,为了报恩帮他改善生活。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女孩对他有意思。爱这个东西很莫名其妙,他不知不觉间竟然也爱上了女孩——缺一根筋,傻到无可救药的同桌。哦,难以想象···

    如果不是一场意外,他是永远不会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在周辉的眼里,这个世界充满了肮脏。当然,作为小混混的他并不厌恶这个肮脏的世界,而是心安理得地在其中畅游。可是那件事情发生以后,他第一次产生了毁了这肮脏世界的念头,比当初他被别人欺辱还让他愤恨!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同样很危险。对于傻傻的女孩而言,步入这里几乎就注定了悲剧的下场。在找工作的途中,女孩落入了人口贩子的手中。得知女孩被人口贩子拐卖了的周辉,瞬间觉得自己的世界瞬间灰暗了,从来都没有那么恐惧过!不管怎么样,他都要将女孩救回来的。

    狐朋狗友也并不是完全没有用的,至少他们会给周辉提供一些消息。终于,他在一家夜总会的单间找到了女孩···

    女孩被绑在床上,脸上有乌青,嘴角还流着血。迟到了!周辉上学时,每次都会迟到,但这次迟到却几乎让他疯了!但,不论怎样疯狂愤怒,他都不会在女孩面前表露出来,只是默默走到女孩面前解开绳索,抹去女孩嘴角的血迹。

    自始至终,女孩都没有任何反应,如果不是女孩依旧睁开的眼睛,周辉都会以为女孩死去了。但睁开眼睛又怎么样呢?

    那眼神······

    那晚是周辉第一次杀人,血溅得老高,但他没有一丝恐惧不安,只有无限的快意。干掉了所有与这一件事有关的人以后,他带着女孩来到了暮城。

    当然,他没有管女孩愿不愿意,只是紧紧跟着女孩,死磨硬泡。

    几个月之后,一直失魂一般的女孩终于出声了。她哭着大叫:“我不要你可怜我!”

    周辉没有任何言语,只是抱着女孩,紧紧的。他要用事实证明他能为女孩改邪归正,于是他做起了出租车司机,以行动告诉女孩,他能够给她幸福。

    女孩的心终究是水做的,经不起周辉的火热,不久便滚烫了起来。终于在一个美丽的夕阳之中,女孩收下了他廉价的结婚戒指。没有婚礼,没有见证人,只有两只手在夕阳的晚霞之中紧紧握着。

    后来,女孩给周辉生了一个女儿,但女孩不久却死去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女孩为自己的孩子撑起了生的空间。他无法忘记那个场景,女孩拱起背的那个姿态。一块巨大的水泥板就那样死死压在女孩的身上,而女孩竟然将之撑起来了。

    才五个多月的女儿安然地在母亲的身下睡着,粉嫩的小脸蛋很可爱啊。现在,周辉的女儿已经八岁了。他很爱她,与女孩一样,愿意为之付出一切,乃至于生命。

    平静的生活坚持了将近八年,但在一个星期前却发生了一件事,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