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太后召见

苏锦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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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忘谁先忘,倾城是故人

    (一)

    苏绾拿着一把精致的修眉刀,十指纤细葱白如玉,她一边听着电话里林仑缠绵话语,一边用眉刀在梳妆台上的一张她和林仑的合照上划拉着。

    “我想你了,亲爱的。”林仑在那边朗诵诗歌一般,深情款款地说。

    “我也想你,是想你不想我。”苏绾再次在合照上狠狠地划拉一下说,这是第十一刀,也是他在十五分钟内重复第十一遍的话语。

    “我怎么会不想你呢,亲爱的?别胡思乱想了,过两天我就回来,到时带你去皇朝吃烛光晚餐。”似乎是有人进来了,林仑尽量以平缓的语调说完,便匆匆忙忙地挂断电话。

    苏绾冷漠掐断忙音,将手机扔回床上,虽然很大力,但是知道不会摔坏它。苏绾是个聪明的女子,她向来不会乱摔东西撒气,因为知道这屋子的每一件东西,摔坏了都需要花钱去买。自从十四岁父母因意外过世后,她就再也不会跟钱过意不去。

    苏绾将那张她和林仑在苏州园林拍下的合照残渣扔进垃圾桶后,打开电脑,在灌了一个名叫人怎么可以虚伪成这样的帖子,断断续续将她和林仑的爱情以及背叛说了个大概,一个小时候,跟帖便超过了五百。

    苏绾一边看着帖子,一边给林仑打电话,她不是真的要打电话给他,只是想知道林仑的手机能不能打通。果然听筒里传来的是一个冰冷的女声: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

    苏绾知道,他八成又和那个狐狸精出去了,也许狐狸精根本就不止一个。看着那些对她表示同情的帖子,冷哼着准备关掉电脑时,一个叫相忘江湖的ID引起了她的注意。

    他发了很多帖子,几乎每一页都有,但都是同一句话,“相忘谁先忘,倾城是故人。”

    这句话让苏绾起了兴趣,于是加了他的MSN。

    也没有什么过多闲聊,除了姓甚名谁之外,关于工作家庭什么的基本信息都一概不知的情况下,苏绾就答应了他在地铁酒吧的约会。

    当苏绾换上很久没穿的月白刺绣旗袍,将长发挽起时,她忆起了初见时林仑的场景。然后就想,那个叫沈谙的男子,会不会有着和林仑一样纠结的眉眼。

    (二)

    苏绾是一个在J城没有名气的走秀模特,和林仑的认识,戏剧地偶然。那天,她去林仑的化妆品公司拍广告,是关于一个祛斑产品的,林仑刚好来巡视。

    工作人员一边给苏绾白皙无瑕的脸蛋上涂抹斑点,一边跟她介绍说,“苏小姐,这是我们公司总经理,你要觉得我把你画丑了,就找他出气好了。是他说的斑要画浓点,才能突显产品祛斑美白的效果。”

    苏绾看着那张眉目分明的面孔,笑得很妩媚说:“林总这不是骗人吗?这样的斑,我苏绾脸上可是长不出来的。”

    林仑递过一张名片来,俯身在苏绾耳旁说,“苏小姐委屈了,今晚林某请客,为我失去的良心买单,你说好不好?”

    语气明显带着暧昧,但是苏绾没有拒绝。因为只有她自己知道,接近林仑,她是以爱的名义,打了钱的幌子。

    林仑可能已经忘记他和苏绾真正意义上的初见,是在苏绾十八岁那年,外出求学的苏绾,在车站排队买票时,遇见风尘仆仆的林仑,出差回来,赶着回家。那一刻,时光化为一把刻刀,将林仑的身影,完美地镌刻在苏绾的记忆。

    苏绾永远记得当她把自己排队得来的票让给林仑时,他感激万分的模样。她坐在候车厅蓝色的排椅上,看他远去的背影,默默地期待,多年以后,也会有这样的男子,眷念着有她的家。

    所以当二十三岁的苏绾在杂志上看见关于林仑的报道,一眼就认出他是当年的男子时,她才明白,多年以来,自己等的就是他,爱的种子,在她许愿的那一刻,就已落地生根,等待多年后重逢的花开。

    就那样和林仑在一起了,不算背叛,也不算第三者,因为那时林仑已经和妻子分居了。据说因为妻子无法生育,他们准备协议离婚。

    算来他们在一起也有两年了,也曾有过很开心的时光。一起去旅行,一起做饭,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影,一起去街边的小店里拍大头贴……

    只是到后来有一天,突然发现一切都是骗局。这一段感情从一开始,他就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而她苏绾就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傻瓜。

    (三)

    见到沈谙,苏绾才蓦然发现,如今的林仑,早已俗不可耐。而沈谙,清晰地影印着他失去的迷人气质。板寸头,休闲白色T恤,泛白的牛仔裤,灰色的板鞋。清爽而不羁的神色,有流浪情人的气质。

    沈谙也是第一眼就认出苏绾的,很熟络地跟听打招呼说,“这是我开的酒吧,欢迎光临。”

    苏绾看着很有英伦风的装修,叫了一杯午夜诱惑,杯中的酒红艳如她诱人的唇。她问沈谙:“你是不是很想听故事,可是我不想说了。”

    沈谙好看的眼眸中有原谅任性的大度,他说,“你不想讲故事,那就我来讲吧。”

    沈谙说,这家酒吧是最近才开的,因为之前的十年,他都行走在世界各地,去过很多的地方。但最让他留念的还是藏区。他不是一个很规矩的驴友,专门奔向那些名山大川,他喜欢旅行的过程,喜欢每个风景如画的地方。

    苏绾看了他拍的照片,在不知名的小镇上开满向日葵的田野,水乡荷叶连田田亭亭玉立的荷花,高山上满坡的雏菊,以及各式各样各种肤色的笑脸……

    “你有没有爱过她们中的一个人,或是更多?”苏绾指着照片中笑得灿烂如花的藏族少女,看着她白如贝壳的牙齿,以及红珊瑚珠在阳光下绽放的神采,她很是羡慕。心想,这样的女子,要怎样的山水才能养育出来。

    “苏绾,人不只是为爱情活着的,虽然它很美好。”

    “那你为什么活着?”

    “我为人活着,父母,朋友,爱人。也为这尘世活着,因为这世界有太多我所眷念的风景。”

    “其实说到底,你也没有逃过凡夫俗子的圈子。”苏绾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指尖的烟灰,落寞不尽。

    “我从来没有觉得做凡夫俗子有什么不好,敢爱敢恨,能吃能喝。”沈谙挡住了苏绾准备再要一杯威士忌的手势,说“给她上一杯凉白开。你别瞪我,穿得这样传统,却让你来坐酒吧,真是委屈了。”

    苏绾笑的不以为然。”我在家不也只能对着电脑看别人故作高深地帖子,‘相忘谁先忘,倾城是故人’吗?”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你指的什么?林仑?我能怎么办,如果你肯收留我做酒保,我就甩了他。”苏绾半开玩笑,眼眸中隐有期待,可是沈谙眼中却尽是沉默。他说,“我只是觉得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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