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始料未及

唐咩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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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黑鹰来找过展言安之后没几天,展言安就和莫萧打了个招呼,带着简简单单的行李出去散心去了。

    也顺便整理整理自己似乎打算宣告罢工的大脑。

    可是就算展言安离开了澳城,在暗地里,该进行的事情还是照样进行着——

    四哥接过了夏老三所有的东西,包括夏老三的风头,夏老三的蒸蒸日上……甚至四哥手头那些明面上的正经生意,也随着冬季采购高峰的到来效益翻番。当初的许老四,总让人有点斯文败类的感觉,可是如今境遇变了,人的气质好像也能随着天差地别。

    鼻梁上仍然是那副眼镜,可是镜片后边的目光却有气势多了,颜离墨忙忙碌碌的结果就是喂饱了许老四和肖天逸两个人的荷包,他自己得到的好处自然也不少,只是……以他现在一个“普通上班族”的身份,没办法拿出来用。

    颜离墨不在乎这些,他在乎的是四哥越来越大的势力,越来越硬起的底子。

    钱不算什么,利益也不算什么,这些他的生活都不缺,他的最终目标是展言安背后的那个大家族,现在的目标是翟海东。颜离墨有时候想,即使翟海东不弄出那些个借刀杀人的幺蛾子,当初没有出手阴四哥,总有一天,他还是要找上翟海东的。

    就因为澳城第一号人物只能有一个,翟海东年纪已经大了,又是个残废,他霸占着这位子太久,也该皇帝轮流做了。当初如何英明神武,那是当初的事……如今,不是那个年月儿了。咱们要有自知之明,既然是流氓,就不用太遵循社会上那些个所谓论资排辈的老黄历。

    这个世界上,各行各业都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颜离墨无时无刻不在估算自己和翟海东的实力,无时无刻不在盯着那头已经瞎了残了……老得快死了的狮子的位子。

    这是某种,能让人疯狂的野心。

    有先哲说了,上帝要让人毁灭,必先让人疯狂。这句话说得实在太好,可惜真正的疯子都拿它当耳旁风。

    许老四在这种类似咸鱼翻身,几十年的媳妇熬成婆的美好感觉里飘飘欲仙,他也还不明白一个道理——豺狗有豺狗的活法儿,就算整了容,它也干不了森林之王这差事。

    就好比这一天——才吃过饭,味道还没从食道里消散。许老四在和人谈一桩生意,对方是肖天逸介绍来的几个俄罗斯大鼻子,人高马大的带着亡命徒一样的气息;一个皮肤黑里透着黄的柿饼脸翻译;还有几个运货的。

    他没带黑衣过来,毕竟黑衣是他的秘密武器,曝光率太高不好。

    俄罗斯人能喝酒这点许老四总算是切身体会到了,多烈的伏特加人家喝下去跟灌汽水似的,脸不红心不跳,他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陪也不是,不陪也不是,稀里糊涂地也没少往肚子里灌。

    可事实证明,中国的土著肠胃果然对这帮北极熊的洋酒有点水土不服,好容验了货,一手收一手掏钱两清了,他这才吁了口气,说声不好意思遁去洗手间。

    许老四在卫生间拉好了裤子,晃了晃脑袋,自我感觉还算良好,至少神智是比刚刚清醒些了,他以不规则的行走路线来到了洗手池,小脑还没从五迷三道状态回过味儿来,就着池子洗了几把脸,才要抬起头来,却猛地发现自己后脑勺上顶了一个让人觉得不那么和谐的东西。

    许老四登时出了一身虚汗,喝进去的伏特加从毛孔里瞬移,头皮一炸就醒了,他战战兢兢地直起腰来,镜子无比忠诚地反射了他身后那位仁兄的柿饼脸——友情客串翻译的柿饼脸兄虽然长得寒碜了点,不过说不上惊悚,惊悚的是他手上那把P7M13。

    看着许老四喉咙滑动了一下,柿饼脸阴阴地笑了一声,以那段经典的“破喉咙”台词的口气说:“四哥,你手下的兄弟,现在都歇下了,不用担心。”

    许老四眼珠骨碌碌地乱转,努力抑制住不让膝盖发颤,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你们……俄国鬼子……”

    柿饼脸把枪口往他脑袋上用力戳了戳:“来的时候,人跟我说四哥是个酒囊饭袋,原来看低了四哥了。”他顿了顿,又补充说,“依鄙人看来……四哥是个高等的,有一定智能的酒囊饭袋。”

    他猛地把许老四的手臂扭过来,把枪口往下移,抵住他的后心:“对不住,鄙人受人之托,您再高级,也得跟鄙人走这一趟了。”

    屈原何以断送于楚王,武侯何以失意于后主……古来所有良臣不遇明君的悲愤,大概在不久以后,始终对历史抱有浓厚看热闹兴趣的莫匆,会有一个更切身的体会。

    或许这个故事是想告诉我们,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颜离墨忽然觉得学好语文是件很重要的事情,比如那第一声枪响起的时候,他头脑里居然找不到一个可以形容自己现在心情的词汇。

    四哥毫无理由地约他出来,这事情很不对劲,但是他还是来了,就因为这么长时间以来的信任,他不曾对许老四有过任何疑虑。

    他想过可能是四哥骗他出来出席些无聊的应酬,塞给他一些歪瓜裂枣半男不女的人妖,甚至就算四哥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叫他出来消遣……那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可他从来没想到,等着他的会是在这个没有人迹的地方,一阵热情洋溢的冷枪。

    四哥不听他劝一意孤行办蠢事的时候,四哥在陈福贵面前有意无意地撇清和自己的关系的时候,颜离墨心里都有过不满……

    可他还是愿意相信四哥的——然而现在说相信不相信没有任何意义,他所能做的唯一一件有意义的事,就是逃。

    人是有潜力的,就算一个普通人被一堆怪物追赶的时候,一千米跑也能到大学生达标标准,何况是身手敏捷的黑衣。他难以形容自己的心情,干脆就不去想,不去想是谁要杀他,也不去想四哥为什么要这么做,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周遭的动静上。

    只要离开这个地方,再往有人的街区稍微靠近一点,哪怕还是个小流氓丛生的胡同。他们也就不敢再放枪……毕竟为了自己一个人,招来条子就不划算了。

    二十分钟后,颜离墨冲出枪械包围,到了第一步目标地点,稍微松了口气——除了肩膀上被子弹擦过留下了一条伤痕之外,还没有更严重的事故结果。

    然而就是这时候,这帮没完没了的臭虫居然还是不依不饶,小胡同两边同时窜出两个人来,手上拿着枪指着他。靠,就不信你们敢开枪。颜离墨在原地定了一下,眼看着那两个人从两边靠近他,他猛地伸手一扒墙缝,用一条手臂的力量把自己撑了上去,飞快地翻过去——拼着腿脚上让他们打一下了!

    那两个人反应应该说也并不慢,立刻有人扣动了扳机,可是没有听到预想中的枪声,颜离墨只觉得脚踝处一刺,像是被什么蛰了,立刻心里一凉——果然这里没有人敢放子弹,可是更要命的是,他们手里那个是麻醉枪。

    好在在打斗的最开始,他就给自己最强的同盟——卫蔚发了信号过去,只要撑过这一段就应该没事了。

    无声的杀戮在黑暗中进行,一群人对一个人……或者是,一个人对一群人。

    展言安只走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回来了,事实上她走得也并不远,都没出河北省。只是飞到了北京之后,便沿着那条已经接近于废弃的铁路——曾经太著名的京包铁路线,从北京城出来一路向北。

    冬天不是一个热门的旅游季节,没有那么多美好的风光,特别是在这古燕赵地。可是你永远能看到意想不到的东西。

    都说燕赵古称多感慨悲歌之士,从燕山山脉脚下经过的时候,才体会到了这个地方的内涵,和南方相比,这里的山算不上高,也算不上险峻,可它们那灰蒙蒙的、裸露在外边的巨大山石,就是有本事叫人心生悲凉。

    枯死的树枝在那些石头缝里钻出来,或者孤独地守候着,靠近山村时候随处可见的简陋坟冢。乌鸦或静谧地停靠,或冲天而起,声声啼叫。嶙峋的山石硬划过朔北的寒风,好像能被迫发出某种悲愤的呜咽。

    还有那些破旧的房屋……那些偶尔可见的,至今砖头已经不在、黄土坯却依然坚守的城墙所围成的四方古城。

    传说中穆桂英点将台和杨六郎石像的旧迹,没有被旅游业开发的破败的古长城,这曾经狼烟升起的地方——

    展言安之前并没有来过类似的地方,她最近闲得无聊提高自己的中文水平的时候,读到某首描绘边塞的古诗阅读,才临时做了这样的决定。她忽然就明白了“不到长城非好汉”的意思,这长城指的绝不应该是京郊那一小段被中外游人充斥的地方,那旅游旺季的时候走一步要停很久的地方,而应是这荒郊野岭处残存的、好似带着刀剑伤痕的身躯。

    这是条,人一生中最少要走上一次的路。

    一出了关,来自北方的冷空气没了山脉的屏障,便越发地肆无忌惮开,尤其是在有风的时候,中原地区的人也许无法想象那种冷,不是阴冷,不是寒冷……而是那种,吸进去好像就会伤了呼吸器官的凛冽。

    展言安最后一个停驻的地方时坝上草原,然后她觉得自己差不多该回去了——她早就已经理清了自己的思绪,那些浓重的似乎快要化不开的迷茫和疑问,已经因为这关外冷冽的寒风而变得无比微弱了。

    她到家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展言安背着简单的行李,穿着一身不太像她平常穿着的衣服,脚微微有些瘸——年轻的身体素质当然没话说,可是显然硬件上不大支持她很久没有这样走过的身体突然一下子走那么远的路,脚底下磨了不少泡。

    因为脚疼她没走大门,抄了下近路,所谓的近路是小区旁边一个不该有门的地方,展言安也是无意之间发现的这里。

    这地方靠着小胡同,没路灯,到了晚上挺昏暗的,展言安本来一只耳朵带着耳机慢悠悠地往里走,却突然顿住脚步。

    她缓缓地把耳机从耳朵里拉出来,掏出手机,按亮了屏幕,照着自己的脚底下——那里有一摊暗红色的液体,没有干,然后展言安慢慢地把手机举高,顺着那液体的痕迹……

    荒芜的墙角处靠着一个人,头歪在一边,外衣衣摆把血迹扫出一大片痕迹,微弱的光打在那人的脸上,展言安有那么一瞬间屏住了呼吸——

    莫子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