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红尘惮(64)

借问春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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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起陌上,细雨纷纷,蒲苇振荡枫林岸。

    转眼七天过去了,昊然那边依然杳无音信的,他被警察带到哪儿去了?我并不知道。

    或许他现在已经回邻枫酒楼了,也说不定的呢?

    还有大绪?也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异渡香魂”水晶宫里的职员自从得知他的境况后,又乱成一锅粥了。

    我感觉这儿又会来一次大换血了,一事压一事,现在我想的倒不是自己的工作的去与留,又被昊然与大绪的事故给牵引去了,这脑子就像一头拉磨的驴子,老是被前面的一粒豆子吸引去了,真是恼火的,我努力的把心拉回到现实中来,让自己忙碌起来。

    “喂,那谁?”

    是谁在喊我?我把目光从书架旁转向站在书库大门的身影,是他?又是那个秃驴,他怎么又是摆着一副阴沉的脸,好像我欠了他们家八百担米似的,他怎么又穿一件蓝色衬衫的,简直毁了我心中的蓝色印象。

    我一直觉得喜欢蓝色的男人,心胸应该像大海一样的宽,像天空一样的空的,可这秃驴,怎么每次见着我,都黑着一张脸呢?我在这图书城水晶宫里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兵嘛,他的心都容不下我这么一颗小子儿的?

    我最讨厌别人吆喝我了,一听见:“喂,那谁”,一肚子火往上冒的,不喊我的名字,就一句“那谁”的,“那谁”的,谁知道他喊谁呢?

    我心里不停的嘀咕着。

    “老板,我叫秋梦寒,不叫那谁?以后请你叫我的名字,天天那谁,这谁的,谁知道你叫谁的?”

    他愣了一下,没有说话,脸色显得更阴沉了,在书库里转了一圈,踱着小步又向大厅里去了。

    “喂,你刚叫我有什么事要吩咐吗?咋不吩咐了?”

    他仰着头,思索了一会儿说:

    “我是想提醒你,来我们这儿干活,别整天苦着个脸皱着个眉的,跟苦瓜似的,学谁不好,学那林黛玉,愁黛似乌山的,家里死了人似的,谁也不欠你什么东西,想干就在这儿开开心心的干,不想干就给我走人,明天不要来了。”

    “你家才死了人呢,我的上司大绪,还有我的好朋友出事了,我心里难过,感伤一下,也不行吗?”

    这秃驴,我跟他无怨无仇的,不知道为什么他老是喜欢跟我过不去的,第一天来这儿就踢走了我的小黑猫咪,捣掉了我的小窝,让我四处找房,居无定所的,今天,才是第二次见着我,又骂我家死人了,真是莫名其妙的。

    “行了,行了,把这些书给我摆到大厅里面去,给我打起精神来,把笑脸挤出来,客人看见你那丧着的脸,晦气,人家是来这儿休闲的,来寻开心的,不是来看你悲秋悲月悲人的。”

    “知道了,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了,来我这儿干活就要有个员工的样子,你还有理了,一冲一冲的,冲给谁看呢?”

    “就冲给你看的,你才晦气呢,我一看到你就感觉你好晦气,晦气的连头上的毛都飞了。”

    “你?你?”说着从书堆里拿起一本情商提升的图书就砸到了我的身上。

    “都说聪明绝顶,聪明才绝顶的,你真是丢了你们秃一族的脸了,提升情商的书还给你。”

    我又把书扔给了他。

    “我跟你无怨无仇的,你干嘛一见着我,就跟我过不去的。”我接着说。

    “来我们这里上班,每天最基本的礼仪,就是要保持笑容,笑不出来,就学,看看情商提升的书籍,不然就给我滚蛋。”

    “那你为什么不笑,你带头笑一个啊,想要客人看笑脸还不容易,买一堆笑脸洋娃娃,布娃娃,一个一个的摆在水晶宫的大厅得了,就不需要请工人了,省钱又省力。”

    转过身,走到电脑桌旁打开了电脑,开始自己一天工作的第一道程序。

    “你的理倒是挺多的,买娃娃是我们的事情,你呆在这儿一天,就得听我们的,连这点基本要求都做不到,现在就给我滚。”

    “我还没有办离职手续呢,只要还呆在这五分钟,我就得干满五分钟的活,我可不是吃白饭的,请你走开,别打扰我的工作,扰乱了的思绪了。”

    他瞥了我一眼,终于没有再说话了,踱着小步,走向了大厅处,总算走了,我叹了一口气。

    没等一会儿,我又隐约的听到大厅处好像又鸡飞狗跳的了。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刚开始我还觉得大绪很让人烦的,没想到,这秃驴走过的地方,哪儿都是风烟四起的,这世上原来还有这样的一类型男人,总算又被我见识到了。

    也不知道他为何会变成这个样子的?思来想去,他对我指指点点的,我的内心世界为什么会起那么大的反应的?也不是没有来由的,连伤心落泪的权力都没有,每天要挤出一个笑脸来,仔细想想,这不是我老爸老妈对我的要求吗?还真是的呢,他们和这个秃驴简直就是一个腔调的。

    原本以为远离老爸老妈了,就一切好了,没想到:我骑马向南,过了河,仍是南;风往北吹,翻过一座一座大山,仍是北。

    这是不是老天爷给我的一个预兆?让我离开这儿,去昊然他们家的邻枫酒楼去发挥呢?

    昊然?我时不时的会看一下手机信息,一直都是静悄悄的,如果明天,他还没消息,我还是去邻枫酒楼打探一下,也许,他已经回邻枫酒楼了?

    中午时分,我又等到了明月街边,细雨蒙蒙的,天气并不太冷,枫林客栈?我不自觉的又把脚步踏到枫林客栈的门前,果然已经贴上了两条黄色封条,店已经被封了一个星期了。

    门前路过的人,时不时朝门边望一眼,议论纷纷的,又远远的选择绕道而行了,深怕沾染到什么晦气似的。

    我抬起头,从门边往楼上望去,枫林客栈的牌子,依然是明月街边最显眼的招牌,我想它还会重新启动的。

    想着,背靠着了贴在了封条的大门边,像是在等待着什么?又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门前,终于有一辆黑色轿车,停留了下来。

    我很好奇怪的望着车内的主人,他会是谁?还敢把车停在枫林客栈门口?不怕沾染到霉运的。

    只见从车内走出来的是一个身着一套笔直的黑色西装的男人,是他?我瞬间双睛泛起了两道金光。

    “叔叔。”我立刻从门边站了起来。

    “咦,梦寒姑娘,你怎么等在这儿了,这客栈出什么事了?贴上封条了?”

    “叔叔,您是来找昊然的,对吗?”

    “昊然,这臭小子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都好多天没有回家了,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我,我,我不知道,我也在这儿等他回来的。”

    “这小子就是不让人省心的,等他回来,我不打得他往地上爬?”

    “叔叔,别,别,万一他遇到什么事了呢?也许,他明天就回来了的,我们先等等看。”

    “这小子总是这样的,去哪儿都是不打招呼的,有时候一走就是十几天,也联系不到他的人,你说,都这么大个的人了。”

    “我和昊然是一样的,有时候,出去也不让爸妈联系上的,你们最好相信我们,我们自己会把自己打理好的,又不是三岁小孩,等把自己安顿好了,自然就会联系的,就随他去吧”

    “他每天没事就喜欢往这枫林客栈跑,这会儿店都被封条了,这小子是不是也在这里面也搞出什么事来了,难道是抓到警察局去了?”

    姜还是老的辣,他这一猜就种了?都不用我告知了。

    我用恐惧的眼神望了他一眼,低下了头,默默无语的。

    “这臭小子,若抓去了,被关几天,也好,老子管不住他了,总得有人能管得住他的。”他自言自语的说。

    “你吃午饭了吗?”他接着问我。

    我摇了摇了头。

    “走,一起去吃点东西,昊然,这小子,明天若还没有回来,我再去警察局打听一下看看,这个关键时刻他又会跑哪儿去呢?对了,我之前听他说过以后还要去寒姑娘家乡种玫瑰花,研制开发一款什么香水来的,他这种花种花人种哪儿去了?哎,真是的,这嗅小子。”

    我突然发现平日里看到的气宇生辉的他,今日里略显得憔悴了,我原以为以事业为重的男人,不太会管儿女之事的,没想到这昊叔,看得出来,他对昊然的事情,还是挺上心的,就连昊然交往的女人,他将来的去向,他都是了如指掌的,他可能不是好男人,但一定是个好爸爸,这点,昊然自己也没有否认过,可是好爸爸却也没能管好自己的小子,我仿佛看到了他内心深处的无可奈何,与无能为力。

    “是的,我们之前有约定,是一起去研制并推出一款叫“万物生一生之水”的玫瑰花型的香水,不过,我们也有约定,先去做些别的事,当做修内功,打地基的。”

    “好,好,这样我就放心了。”他意味生长的叹了一口气。

    正在这时,我的手机铃声叮咚响了一声,屏幕闪烁着的银光有些刺眼,我翻开信息,读了一遍后微微一笑,打了一句话,果断的按了一下发送键,然后轻轻的放下手机。

    “叔叔,我呆会儿要去图书城开工了,要不,今天中午我请叔叔去明月街那家\"上灯良夜\"店吃六元一碗的粉条,挺好吃的,要不要去尝一尝?我可能还有事与叔叔商量的。\"

    “好,今天寒姑娘赚了,用六元钱就把我的心买通了。”

    “不过,去吃午饭之前,我先出个脑筋急转弯给叔叔猜?好不好?“

    “你出,我猜?”

    “您猜:兔子见着老虎为什么会跑?”

    “因为兔子害怕老虎?”

    “对了一半,因为老虎会吃掉兔子啊。”

    “寒姑娘,你想跟我表达什么?”

    “不告诉你,留给你猜,呆会儿你会明白的。”

    我们脚步刚好踏入“上灯良夜”餐馆走廊处,我远远的就看见了一位模样显得十分落魄的青年等到了店门口。

    “爸。”

    我身旁的这位大男人定眼一瞧,气得差点儿跳了起来:“昊然,你这臭小子这些天死到哪儿去了,变得跟鬼一样的。”骂着,顺手从店里的墙角落里拿起一把扫帚,就追着昊然开打。

    “爸,收手,爸,收手,您听我说啊,您听我说啊。”

    看到此情此境,我又捂着嘴,差点笑出声来,我才见过昊然与他父亲呆在一起三次时光,就有两次是这样的了,真是老虎一直恨兔子不成虎啊。

    可我从内心里挺喜欢这俩父子的,只是无关于爱情,亲情,友情;也无关于风与月。

    我一直觉得,这人世间还有一类情感:是道情,义情?我也分不太分得清楚,我把他叫第三类感情。

    包括之前相识的人:万生,龙钟,还有我眼前的这位大男人,昊然的父亲,甚至还有触犯红线回归后的大绪,及后来自己生命中萍水相逢的一些伙伴,我都把他们都划分到生命中的此类情感,我自称为第三类情感。

    第三类情感,是以事为中心,又没有参杂着其它的乱七八糟的东西,且又不会亏欠彼此的一种情感,这个度是比较难把握的。

    我见人世间,不管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多的是为了盘里的一只虾子,狼烟四起的;为了争一点荣誉感,为了一块红烧肉,大开杀界的,这不分女人的世界,与男人的世界,都彼此彼此。

    第三类情感,彼此是因为一件事而走到一起,他们是别的女人的男人,或者别的男人的女人,

    他们的女人,或者他们的男人,就此为第三类情感划下了一条深深的沟,这条深沟,仿佛就是人间的一条清规戒律,一条底线,绝不能越过的界线,绝不能触碰的一条底线,否则就会掉到深沟里去了,功亏一篑,甚至万劫不复。

    也许正是因为这条深深的沟,反而使彼此的关系变得更简单了,我们对彼此无太多无理期待,无非份之念。

    可这条深沟,又不会防碍我们在一条道上行走,女人用自己手中菊,男人用他们手中剑,菊是柔情,剑是力量,菊与剑的合力,一起去完成一件事儿,菊与剑的组合,这条定律可以用在家庭里,也是可以用在工作上的,他们都是一种情感,且是一种比较纯粹的情感。

    因为纯粹,也就没有患得患失的,正是因为这样,彼此才能来去自如的,像花儿一样绽放着,也才能做到把自己藏在骨子里潜能发挥出来,女人把菊的力量发挥的极致,男人把剑的力量的发挥到极致,这是后话了。

    因为纯粹,才能做到去留无痕,前行无挂的,才能每走一步还算稳当,才能做出些东西来的。

    至于局外人的眼光,世俗人中的眼光,是如何看待的?或许自己会不会一脚踩到陷井里去了?那都不是自己能把控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