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红尘惮(41)

借问春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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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鸟归林,一轮弯月高高的挂在白石城的上空,这是我在“异渡香魂”图书城书库里入住的第三个夜晚了。我的脑海里突然回想起:昨夜爬在书窗上的眼睛泛着蓝光的黑影,到底中什么东西?难道是从枫树林里跑出来的怪物,它闻到了这儿有人的血腥味,是被我吸引过来的?

    以至于我迟迟不敢关灯,索性爬到窗户上,四处张望着,明明什么都没有,后窗还有一片草坪,草坪不远处能见楼枕林间溪水,可以听到哗啦啦的水流声,月光朦胧,风又起,林间浪浪。

    再看看书库里面,我整个人被图书包围了,这儿有南国的梦,有北国的梦,有草原的梦,有海外的梦,都在这书里的文字间流淌着,此时,我可以在这片书香四逸的世界里“纵横四海”了,这种感觉好奇妙,好奇妙。

    城南畔头千条路,条条通往城南头。

    我总觉得做为一个人活着大致有三种方向:

    第一种:一生匆忙,只是为了争夺更多的城南头边的肉,然后把这些挣得的肉留给自己,或者分享点给他人。

    第二种:一生从容,主要是为了欣赏城南路边的花,然后把这份美好的心境与情感传达给世间人。

    第三种:半生匆忙,挣得城南畔头边的肉,是为了半生从容,去欣赏城南路边的花。然后把挣得多余的肉分享给他人,把自己这份美好的心境传达给世间人。

    我想:我是不会选择做第一种人的,用一生匆忙去争夺肉,这不是我的行事风格。

    千条路?通往城南的头边的路并没有千条路,只有那么一两条路,且那人头啊如蚂蚁般多,都在往前拥挤着,匆忙的行走着,只为去抢到城头边更多的肉。其它的路都是荆棘丛生的,少有人往那儿去的。

    站在城南畔,我就能想像出城南尽头子民那抢肉的场面,虽然历史的车轮总在向前滚动着,可我时常感觉自己还是活在古时代,大臣们在城头上挂一排排肉,大呼:“子民们,冲啊,加油啊,快跑啊,跑到最前面的便可以抢到最优质的最好的肉,过上最上等的生活,成为上等人,走得慢了,肉就被人抢光了,便成为了下等人。”

    于是,我总是看见通往城南头上的那一条路,时常是那么拥挤,那么拥挤。

    同时也望着那些布满了荆棘还没有开出来的路,我想握住手中的“剑”,为自己披出一条路来,尽管我的梦想是当一名家庭主妇,让男人冲锋前阵,我在路边种菜栽树,可是这梦必境是梦,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实现?还不如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因为自己是‘地主家族’的后代,虽然‘地主阶级’早就被打倒了,也隔了几代人了,可我依然体内流淌着一些不安份血液,如地主般,骨子里是喜欢自己开拓疆土的。

    人间大道无数条,条条通向城南头,只是这路上长满了荆棘,少有人去走而已,与其如蚂蚁般往那一两条已开拓出来的大道上匆忙的往前挤着,人踩人的。还不如重新拿起手里长“剑”,开始披荆斩棘,为自己开拓出一条路来。

    行在这条布满荆棘的路上,其实我不必担心自己饿着的,饿了,路边有野果子摘,可以挖野菜,可以上河里捞鱼,可以挖地瓜等等。当然也是有危险的,比如可能遇见猛兽,不过,我手中有剑。

    除了莫名的被那些拥挤在大道上的人们说三道四的,老是跑过来劝导我,让我归回大队伍之中,说那才是人间正道,我不依从,他们就会向我吐口沫,骂我脑子有问题外,其它都还挺好的,若能遇到一两个志同道合的队友,说不定还能成为生死患难之交了。

    在这条路上,我可以走慢点,也可以走快点,累了,可以欣赏路边的小花,听听小河流水声。

    如果我手中的剑下手够快的话,我可以披最近的路,通往城南的头的路,有可能是最先到达城南门头的那个人了。

    不过,我是不打算去城南门头抢肉的,都决定自己开路了,什么肉不肉的,路上的风景,比起城头上的肉绝对有意思多了。况且,这条人烟稀少的路,想吃肉,其实并不是难事儿。

    想着,想着,真心觉得自己这一路走来,没有走错道,其实一直都在为自己开路,选了一条别人都不屑去走的弯曲的路,只是还没有披到尽头,但路上的风光已经够我赏了,从踏出家门的那一刻,就不曾后悔过,不管结局是什么样子,我想我都不会后悔的。

    为了这个美好的而又喜悦的过程,我早就把所有的所有的最坏最坏的结局已经想了个遍,一切我都能接受。

    生如蝼蚁,当有勇敢的心,剑指明天,此生何求?

    沉思着,终于有了睡意,还是选择把灯关掉了,胡乱用电是要罚款的。

    灯火刚灭,脚步刚迈向那间小屋,它又来了,那个眼睛泛蓝光的黑影,它又爬到窗户上来了。

    这“怪物”看起来好像也不是很大的,我能应付得了它。

    我倒要出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怪物”?给它点颜色看看,让它再也不敢来偷窥我了。

    寻思着,从屋里找到一根木棍,找到了一把剪子,披了一件厚实的大衣,把整张脸用毛巾蒙了起来,带上了安全帽。

    脚步轻轻的,轻轻的,往书库的后窗边走去。在月光下,我隐隐约约的看见后窗的草丛边坐着一个黑影。

    为了壮胆,我先瞄准黑影,然后把眼睛闭了起来,举起棍子:

    “砰”的一棍子往那黑影身上砸去。

    紧接着,只听见“啊哟” 一声:“我的娘咦。”

    不是怪物,是人?是个男人?

    我睁开眼睛定神一看,这不是昨晚在水晶宫里巡逻的那个巡警吗?还带着一只黑色小猫咪,猫咪的眼睛在夜色中泛着蓝色的光。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是这只猫咪在偷窥书库里的一切。

    “妹子,你这半夜三更是跑出来练双截棍吗?幸好,我反应快,不然,我背上的排骨都会被你打断几根了。”

    我真是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这人半夜三更的,坐在哪儿不好,为什么要坐在人家后窗边的草丛里呢?

    “你往哪儿坐不好,干嘛要坐在这后窗边呢?”

    “你这是恩将仇报,我是怕这只猫咪爬到窗户吓着你,来这儿把它赶走的,这刚把它抱下来,你一棍子就打过来了。”

    “是这样的吗?”

    “我是这里的巡逻的,还要保饭碗呢,才不会干些不三不四扰民的事呢?”

    “呵呵 呵,我还以为是被怪物袭击了呢,原来是这只小坏猫咪,它也喜欢闻书香味呢,每天我灯一关,它就爬到窗户上来了。”

    “怪物,哪儿有怪物,你是读书读傻了吧?”

    我突然想起昊然身边的小白:“你这只猫咪是公的还是母的啊。”

    “公的,要不然怎么喜欢偷看女孩子呢?”

    “正好,我那儿有只母小白,让它们做个伴,我可以把这只猫咪放在书库里抓老鼠吗?到时会还你的。”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对猫咪情有独钟,只是有一种预感,它会成为我这条披荆斩棘路上一种吉祥小动物的。

    这让我再次回想起了万生带着我一起开创的“万物生之一生之水”的香水。万物生?他的宗旨就是让万物生生不息,自强不息的,虽然我还是没有找出做事情的头绪来,但我的内心的宗旨也是不变的,在开创自己的事情之前,先到红尘中来炼心,能做到赢得起,输得起,摔倒了爬得起。

    事情很重要,路上的风景心境更重要,这样就不需要老想着城南头的肉了,原本随时随地都是城南头。

    先把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一件一件去完成它,把一条弯弯的路走直它,便有一种成就感了。

    “喜欢,就带着它吧,完了,还给我就是了。”

    “真的?那谢谢你啦。”我兴奋的抱起了小黑。

    “回屋里去,回屋里去,再次警告你,晚上不要出来到处乱窜的。”他的语气虽然是严肃的,但脸上的笑容是温暖的,我相信他不是坏人。

    “知道啦。”

    哦,原来又是虚惊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