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二十四章:汉旗天下(14)缅怀

枪手1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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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刚过,高远的王驾便出了蓟城,在三千青年近卫军的护卫之下一路向东,这一次高远出蓟城的理由是出巡,汉国大王高远在建国四年之后,开始了他对麾下领土的第一次巡视,向东也是大家意料之中的事情,因为在东方,有着高远发家伊始的辽西郡,有着高远功成名就的歼灭东胡从而走上辉煌之战事,大王出巡的第一站,当然只会往这个方向。

    出天河,进琅琊,高远一路之上走马观花,这些地方都是现在大汉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京是大汉的粮仓,无论是农业还是工业商业,其发展都为国内之翘楚,而高远也似乎意不在此,匆匆在这些地方稍作停留之后,便向着辽西郡出发。

    三月初,高远抵达了扶风县,现在的扶风,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穷乡僻壤的小县城了,因为这里是大汉国王高远的出生和成长的地方,现在这里,已经成了整个大汉的圣地,辽西郡守郑均更是充分地利用了这一点,将扶风开辟成了整个大汉的一个旅游景点,整修一新的县城,四通八达的道路,络驿不绝的人流,都充分说明了这里现在的今非昔比。

    “这都是前年我进京述职之时,大王给我出的主意啊!”郑均今年已经快要五十了,不过保养得极好,作为辽西郡守,他的地位在大汉是比较特殊的。要不是大王说了扶风可以作为一个旅游景点来开发。我还真没有胆子这么做。”

    郑均笑着说,“当时我回来说到这件事的时候,反对的人可不少。都说这里是大王的故地,让什么人都往里钻,那成什么话,最后还是搬出了大王,说这是大王的意思,这才顺利通过了郡议会的审核,现在扶风县每年上缴的利税。在辽西那可是排在前几位的。”

    “哦,都有那些景点。说来我听听!”高远盘膝坐在马车内,一边吃着地道的扶风小吃,一边问道,多年未回。家乡的味道是那么的浓烈。

    “首排第一位的自然是王上与王妃的旧居,想要进去观瞻一番,就得买上一张十元的门票。”郑均笑道。

    “你这可真是抢钱了。”高远笑道,现在大汉普通百姓,一月的收入,不会超过五十元,自己那个院子可不大,进去转一圈便是十元,的确是有些贵了。

    “这可是我们大汉之王的旧居。这个价,我还觉得低了呢!”郑均笑咪咪地道:“第二位的便是南山了,待我长发及腰时。君来娶我可好!这句话我让人刻在石碑之上,每天不知有多少痴情男女都要去摸一摸那块石碑呢,上南山,摸石碑,赏梅花,走当年王上与王妃走过的道路。八元。”

    高远笑着摇头。

    “南山军营,也就是王上当年练兵的地方。五元,那里头的设施,臣可是都没有动过,每年也只是维修,毕竟都是木制的,日晒雨淋,不修缮可管不到今天。再就是居里关了,那里臣也维修了一番,那里是大王向外踏出的第一步,臣把哪里命名为天下第一关,每天的进项也颇为可观。”

    “听你这么说,要想在这扶风城里玩一圈,只怕一般老百姓一个月的收入可就泡汤了。”高远笑道。

    “大王,但凡有闲情逸致到处玩的,自然不差这俩钱,其实除了这个,最直观的还是扶风城里的百姓有钱了,不少当年的老人,现在每天就是摇头扇子在茶馆啊,酒楼里讲当年王上的旧事,每天的收入也着实不菲,现在扶风老城里啊,可都是富人,大部人家里都做上了生意,这外头的地啊,倒都是租给了外地人在种呢!”

    “能让旧日乡邻过得好一些,我倒是挺高兴的,对了,他们那些人讲我一些什么呢?”

    “自然是讲王上的英明神武,当年是怎么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臣也悄悄去听过几回,不过最后都是笑喷了,乡下百姓,哪里知道王上这一路走过来的艰辛,在他们嘴里,王上大手一挥,敌人立刻就溃不成军,跪地喊降了,不过那些外地人倒是听得津津有味。”

    高远也是大笑起来,“郑均,你在辽西做得不错,东西南北两条大动脉在你这里汇聚,给你造就了得天独厚的优势,你也要充分利用这一点,其实就辽西本身来说,还是挺贫瘠的,既没有积石郡那样厚的工业积淀,又没有琅琊天河的农业优势,但你这里联结着辽东,大草原与内地,是东西南北交汇的枢纽,如何利用这个优势,你要多动动脑筋。我出自这里,自然希望辽西永远在我大汉是首屈一指的。”

    “是,王上放心,郑均一定不敢懈怠。”

    “好了,前面就是扶风城了,你也不用送我进城了,郡里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你去忙你的,我在扶风县住一夜,明天就会走,先到辽东那边去看一看。”高远挥挥手道。

    “大王您就这样进去,是不是让杨军长先进去做好警戒?”郑均有些不安,因为高远此刻只带着他以及十数个行人,大军都还拖在后头呢。

    “我回老家来,搞那么大排场干什么?我已经让杨大傻在入夜之后,直接带队伍去翠屏山等我,曹天赐已经提前进城里安排住宿了,今天我就在县衙里住一夜就好,天不亮就会走。先前在路上你跟我所说的那几个构思我觉得不错,你起草一个报告交到政事堂那里,你也知道,现在我不大管这事儿,不过回去之后,我会过问一下,毕竟是我的老家,总不能让别的地方比下去。”

    “多谢王上。”郑均大喜。

    “也不用谢我,明年就是你作为辽西郡守的第六个年头了,按照朝廷拟定的时间表,辽西,积石两地将作为第一批试点,举行郡议会投票选举郡守,你有把握继续连任吗?”高远看着郑均问道。

    “不管能不能连任,我都会做好自己的工作。”郑均笑道。“不过我还是有一定信心的。至少现在已经有大约一半的议员已经表态支持我连任了,其它的再争取一下,应当没有问题。”

    “作为第一批选举的郡治,我要事先提醒你一下,拉票是可以的,但千万不要做一些不应当做的事情,如果落到有心人眼里,那你是要倒大霉的,明年,全国的眼睛都会盯着你们这里呢!”

    “臣明白这里头的厉害。”郑均凛然道。

    与郑均分手之后,高远一行人扮作普通的游客,悄没声的进了扶风县,曹天赐也提前布置了一些关防,不过在这里,不仅是高远,连曹天赐也是极放心的,一行人混在如织的游人之中,开始了他们的扶风之行。

    当然,他们也是要花银子的。

    入夜之后,一行人悄悄地进了县衙,县衙里早已做好了一切准备,前面一切照旧,后院却早已被国安局的人接管,高远亦只见了县令一人。

    第二天天还没有亮,高远便悄悄的离开了扶风,一路到了翠屏山,在这里,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

    翠屏山中,还埋葬着当年辽西军的大将黄得胜,以及路超的父亲路鸿的衣冠塚,路鸿的尸骨当年在路夫人离开的时候,已经被重新掘出,一把火烧成了一坛骨灰,由路夫人带走了。

    那个自己称作伯父,视自己为子的人,他的死亡一直是高远心中的痛,如果没有这个男人,自己或者早就死了。

    “黄将军,现在黄湛已经是军长了,成了带领数万人的大将,过得挺好的,娶了媳妇,就是有些花心,家里妻子小妾四五个,不过也好,现在黄家真算是儿孙满堂了,您现在有三个孙子,二个孙妇,那小子还挺能生的。”高远举着酒杯,轻轻地浇在黄得胜的墓碑前,脑子里回想着这个长相丑陋但却豪气干云的家伙。“黄湛军务在身,不能时常回来给您扫墓,你也别怪他,等天下太平了,我让他年年回来给您扫墓,给您烧纸上香。”

    絮絮叼叼一阵,高远起身,走到了一边的路鸿的衣冠塚之前,郑而重之地跪了下来,重重地叩了三个响头。

    “伯父,我来看您了,四五年没有回来过了,您别怪我,现在实在是事情太多了,我现在身份不一样,出来一趟实在不容易。”就这样跪在地上,高远慢慢地将手里的纸钱点燃,放在墓前,“如果说我这一辈子有对不起的人,那也就是您和伯母了,那件事,一直让我心里不舒服,可是我没有别的办法,您灵下有知,可别怪我。现在路超是秦国的大将军,却是我的敌人了,他现在正在做一件大事,或者他能成功吧,但最终,我肯定要和他对垒沙场,我不知道该怎么跟您说,我也不想欺骗您,当我击败他之后,大兄肯定是不能活下来的,以他的性子的脾气,也绝不会苟活,他是那种宁可死,也绝不愿意向我俯首的人,我能跟您说的是,不管怎么样,我不会让路家的香烟在我手里绝了。伯父,你放宽心吧。”

    站起身来,从何卫远手中接过酒,倒满了三杯,摆在墓前,“伯父,我走了,下一次来看您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了。你好生歇着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