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 无可奈何花落去

清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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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被我吓了个半死,站在我面前哆嗦着穿衣服。呵,你们知道吗?我这辈子第一次看到男人的身体,竟然是我爸爸。他很瘦,骨头根根分明。我看不出来,那女人看上他那里了。

    他双手发抖,裤子套了几次才套上去,恐惧的看着我,但是一句话也不敢说。他穿好裤子过后,我们俩就这么尴尬的对视着,他身上被我妈砍了的刀疤丑陋地盘旋在手臂上,我问他,“你怎么就是狗改不了吃屎。”

    然后我爸颓然地坐在床上,愣愣地看着我,只有三个字,“你不懂。”轻飘飘的三个字。

    “我的确不懂你们大人肮脏的世界。”我冷冷地说。

    然后我爸抬起头来看我,眼睛里充满了绝望。

    那天,我对我爸说,你要是再和那个贱女人来往,我们就断绝父女关系,以后都别往来了。

    我爸只是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悲伤,我以为我的狠话会让他回头,可我错了,可能在他眼里更重要的是解决生理问题,我这个没出息的女儿,在他眼里,一文不值。

    他依旧我行我素,和贱人往来,但是再也不敢带回家来,那贱人怕我,怕我发了疯一般拿刀砍她。我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一个人到当地的派出所找了户籍科的人,要求改名字。

    户籍科的民警告诉我,若是要改姓,需要亲生父母签字,我说我妈有精神分裂,在医院,不能签字。他说,那你让你爸签字,还要摁手印,签好了带着他一起来,我们就给你改。

    我拿着申请单回去找我爸,只冷冷地丢下俩字,“签字。”他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签了字,第二天就陪我去了派出所。把一切手续弄好了过后,要一个多星期的流程。

    出了派出所的门,我们各走各的,他那时候基本上天天在贱人家里,不回来,我没理他,自顾自的回家。我爸走上前来,叫住我,给我一张卡,我死活不要,他死活往我手里塞,说,“这是你大学的学费,我知道你埋怨我让你妈去了医院,但是我有我的理由,莫林啊,你长大了也许就能明白我一点。”

    这回我没有拒绝,没有钱,我的学费无从交。

    从那天起,我爸就再也没管过我,那张卡上定期会有一笔钱打进去,我知道是他。我觉得我特鄙视我自己,都不要和他往来了,我干嘛还要他的钱?可想想,倘若不要他的钱,我的学费怎么办?我妈在医院被人欺负了怎么办?我需要钱,去打点一切。也许一切只是杯水车薪,但塞点红包,那些护士多少能对我妈好点儿。

    从那天起,我的名字就叫莫林,不是徐莫林。我妈姓莫,我改了名字随她。

    我和孟之柔一所大学,我以为进了大学,林恒这个人会彻底从我的世界里消失,我拼命的说服我自己,他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不值得我为他难过伤神。

    可一切,都是徒劳。大学四年,我改变了很多,可以说彻底变了一个人,却没有改变我深爱林恒的那颗心。

    很多个夜晚,我都躲在被子里哭,我问我自己这样子的人生有意思吗?孟之柔也经常劝导我,要往前看,她说,莫林啊,你的人生才刚开始。

    进入大学的时候,我的体重是一百六十斤,一百六十斤对于一个身高只有一米五八的女生来说意味着什么,我相信大家都能明白。我从来不照镜子,因为女生梳妆台上的镜子往往是装不下我的脸的。每次和孟之柔去买裤子,我都需要买男生的码,因为女生的最大码已经塞不下我粗壮的大腿和浑圆的臀部。衣服也是,孟之柔总是不厌其烦地陪着我去批发市场找那种大码女装,一般是四十多五十岁身体发福的阿姨们穿的。

    没错,大学头两年,我都是穿着那些衣服度过的。

    我的好朋友只有孟之柔一个人,后来多了陆芸。孟之柔脾气很好,她舍不得伤害我,她知道我内心所有的秘密,她每一步都照顾着我的自尊。那时候我们宿舍里是四个人住,除了孟之柔,还有两个,她们俩都很漂亮,很苗条,每次看着我吃三碗饭都瞠目结舌,回到宿舍,我一天到晚吃零食,暴饮暴食,她们只觉得我不节制,都长成这样子了还敢这么胡吃海喝。

    她们不知道,我有暴食症。

    我的体重只增不减。

    只有孟之柔知道这个秘密。每次她们用那种惊讶的眼神看着我,我都瑟瑟地缩在我的小床上,抱着零食,大把大把的塞进嘴里,只有它们,只有它们能填充我空虚和无助的内心。

    孟之柔很多时候都不要我吃,可看着我饿得发慌,或者我情绪激动的样子,她就心疼。最后还是把零食还给我,然后宿舍没人的时候她会抱着我哭,一边哭,她一边自责地说,“对不起莫林,我不知道怎么帮你,对不起,对不起........”

    然后我们俩就一起抱着痛哭。

    宿舍的其他两个室友,我不爱和她们说话,也不常往来,在她们眼里我就是个怪物,同样的,她们俩在我眼里,也是怪物。漂亮的女生对于我来说,就像是野兽一样可怕。宋念青就是代表。

    大二结束的时候,我的体重快达到一百七十斤,我走路的时候,两只腿会摩擦,夏天经常会摩擦破皮,我不愿意去医务室,孟之柔就去医务室帮我拿了药膏,回来帮我擦。我死活不愿意她帮我,即使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我一个人躲在浴室里,脱下裤子,看着双腿间被擦红的地方,看着自己白花花的粗壮的大腿,我有一种想死的冲动。

    每次洗澡的时候我都会哭,眼泪不听使唤地掉下来,合着花洒冲下来的热水消失不见。每次洗完澡,没有人发现我哭了,包括孟之柔。

    我为什么要哭?呵呵,因为我看着自己满身的肥肉,我觉得恶心。尤其是腰上的两圈,还有我粗壮的大腿和手臂。你们明白那种痛苦吗?就是自己不能摸到自己后背的痛苦。

    我觉得你们不明白。

    即使我这般厌恶自己的身材,我也控制不住自己的食欲,控制不住暴食症对我的影响。

    我经常会梦见宋念青在公园对我做的事,她的那句话一直在我耳边萦绕,每次我醒过来,都是满脸的泪水。枕头都湿了。那种长夜漫漫无边无际的孤独和绝望,没有人能理解。

    “你知道林恒为什么不喜欢你吗?因为你长得丑。”

    再也睡不着。

    我摸出床尾盒子里的方便面,一块一块的拿出来啃,有时候啃完三包喝一瓶水,有时候五包。我像一只老鼠一样,偷偷吃着方便面。只有那种饱腹感才让我觉得安全。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她们睡得很好。

    我想,倘若我那天晚上我和孟之柔没有勇敢的站出来救了陆芸,倘若她没有出现在我生命中,我的人生会一直糟糕下去吧,也许体重二百斤,暴食症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孤僻.........

    陆芸和我们一起玩的时候,我很排斥她,因为她长得漂亮。

    宋念青的事情让我心里埋下了深深的芥蒂,除了孟之柔以外,我再也不敢和其他人来往。我小心翼翼的紧闭着自己的心扉,不让任何人走进来,因为我害怕受伤害。

    但是陆芸很勇敢,她用行动,一步步逼近我,逼我打开我的心扉,并且强势入驻,成为除了孟之柔以外,我人生最重要的一个人。

    在食堂吃饭的时候,陆芸会当着很多人的面,毫不顾忌我的感受,在我吃完第一碗饭的时候就往我餐盘里扔垃圾,或者直接收掉,总之,她就是不让我继续吃。这一点,孟之柔在我身边十几年她都不敢做,可陆芸做了。我羞愧难当,食堂里那么多人,陆芸一点情面都不留给我,只说,“别吃了。你今天就吃这么多。”

    我坐在位置上掉眼泪,因为头发很浓密,我低着头,别人也看不见。陆芸递了纸巾给我,说,“快擦擦,别哭,你知道的,我是为你好。”

    每天我去食堂,都会引来很多人的眼光,他们都是带着鄙夷嘲笑惊讶的眼神,“你看,这个女生怎么这么胖啊,你看,她怎么吃这么多啊,简直就是一头猪。”

    我忽然改变了,从三海碗饭变成一碗,所有人都在等着我看的笑话。之柔脾气好,也不会生气,倒是陆芸,“啪”地丢了筷子站起身来对那些看我笑话的人说,“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吃饭吗?***一个个没事儿就滚回去洗洗睡吧!有病啊!”

    说完,陆芸也吃不下,拉着之柔和我离开食堂到学校的小树林,她气呼呼地看着之柔,骂她说,“我知道你舍不得骂她,可你看看,她这样子下去行吗?她自己都不爱自己了,别人怎么爱她?你别以为你这样是对她好,我告诉你,你这是为虎作伥!”

    之柔愣在一边,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紧紧地拉着我的手,告诉我别哭。

    “你还哭!我都看不下去你这样子了,你还不知道改变?莫林啊,你傻吗?成为别人眼光的焦点是件好事儿,可你得看看,是羡慕的眼光,还是嘲笑的眼光啊!我告诉你,最大的敌人就是你自己,你要是连你自己都战胜不了,你谈何来的资格面对别人?”陆芸气愤地看着我说。她眼睛很大,瞪大了眼睛看着我的样子,非常可爱。

    从那天开始,之柔彻底和陆芸站在一条线上,每天逼着我减肥,那时候我们宿舍的两个女生因为受不了我们的气氛,申请了搬离宿舍,然后陆芸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

    她们俩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放到她们柜子里,全部上锁加固,我就是想撬也撬不开。

    得知我有暴食症,陆芸和之柔合伙把我骗去医院看医生,开了药天天吃。她们每天监督我,只能吃一碗饭,一些蔬菜,两个苹果,水可以随便喝。剩下的,什么都不能吃。还要跟着她们俩一起去跑步,锻炼。

    那半年,我天天是这么过来的,一开始我有饿晕的时候,之柔看着心疼,哭着陪我,她心软了,可陆芸怎么也不肯给我吃的,为了让我坚持,她们俩甚至陪着我一起饿着,一起不吃饭。后来渐渐好了一些,胃缩小了,但有时候还是饿得亮眼冒金星,看着自己的手臂,我简直想啃了吃了。

    半年过后,我的体重从一百七十斤,减到一百零五斤。我就像变了一个人似地,完全的脱胎换骨,因为我骨架很小,减了肥过后,总算是看到身材。

    陆芸看着瘦身成功的我,说,莫林啊,你要是不介意,去做个双眼皮手术吧。

    是的,我眼睛很小,胖的时候眼睛几乎看不见,瘦了过后是要大一点,却还是不好看。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想了很久,最后暗下了决心,听了陆芸的意见,去做了双眼皮手术,并且开了眼角。从眯眯眼变成了大眼妹,眉目间神采飞扬。

    那是七年前,我二十三岁的时候,大四的寒假。

    我总算抓着大学的尾巴,脱胎换骨,从丑小鸭莫林,变成了一只白天鹅。

    就在我做好了准备迎接新生的时候,却没想到毕业后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和林恒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