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蹲在狗舍里面的妹子

浪翻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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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天吼”好是好,可惜产量太少。

    野稻谷本来就不多,又是麻雀斑鸠最喜欢吃的食品,山野间的珍品,人又如何能够抢得过鸟。

    所以,每年真正做出来的“朝天吼”极为有限,但凡是九镇男儿,谁如有幸能喝这样一杯的话,那都是要当节日来过,万万不会推辞的。

    一林当然就更不用说了。

    请一林喝酒的是“妹子”。

    “妹子”姓什么我忘了,他并不是真正的妹子,他是一个男人,一个打流的男人,准确地说,是一个想要打流的男人。

    “妹子”是别人送给他的外号。

    十字路口有一家新开张的粮都歌舞厅,舞厅门口有一间用三合板单独隔开的,两三个平方的小棚子,四四方方,简陋得像是狗舍。

    妹子就在这间狗舍里面工作,每天都像是狗一般安安静静地守在里面,卖票。

    我经常去跳舞,我也经常见到他志得意满地插着腰,大吼那些满脸卑微笑意、想要少付钱或者不付钱讨价还价的普通客人,但是他从来没有吼过我,就算有些时候我一分钱都不付。

    我也没见他吼过费强福、小杜、一林、铁明、八宝、江兵兵、小张等等任何一个场面上混或者道上打流的人。

    相反,每次他见到我们这样的人的时候,脸上的那种笑容比被他吼的那些人还要殷勤,还要卑微,也更加讨厌。

    虽然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必须要懂得看人上菜。但是,我向来都不太喜欢把这一点做得太明显的人。

    所以,我很少搭理妹子。

    写的人是我,我在用我的笔来写江湖。毕竟江湖不是我一个人的江湖,写自己的同时,难免也会遗漏很多其他的事。

    在我离开唐五单干,开了游戏厅,又接下了林场运输生意的这些日子里,夏冬也正混得风生水起。

    市区龙港一战之后,他被市里的一位大哥看上了,在唐五手底下同样也是左右逢源,现在与何勇、秦三一起,成为了最得力的人。

    据说粮都歌舞厅的老板是唐五市里的朋友,本来要找唐五看场,唐五转手就把这个生意交给了夏冬。

    夏冬开始看场之后,妹子不知道是因为看着我们这帮人身边妞多眼红呢,还是觉得我们这帮人人五人六的威风,他开始鞍前马后地跟随着夏冬,说要跟着夏冬混。

    夏冬是个聪明人,绝顶的聪明人。

    我并不知道他具体是因为什么而拒绝了妹子的要求,我只晓得,如果我义色能够看出来的东西,夏冬一定可以比我看得更早、更透彻。

    总之,无论妹子怎么献媚,他想要跟夏冬的想法最终也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没有办成。

    妹子也许没有大智慧,但无可否认,他肯定是一个很多小算盘的人。

    他没有再强求夏冬,也没有再去找我们里面的其他人。或许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之后,他在我们兄弟里面选择了一个跟随的对象——一林。

    最张扬的一林,也是最单纯的一林。

    妹子的爷爷是勒马关人,勒马关是九镇范围内非常偏僻的一个乡,位于大山里面,位置偏远,环境保护也就更好,环境好,野生稻谷也就相对要多。

    妹子回了一趟爷爷家,拿出了家里自酿的几斤“朝天吼”,投其所好的妹子这次是志在必得,孤注一掷。

    于是,他一掷功成。

    接到宴请,一林大喜,大喜的他拉上了越来越爱喝酒、已经成为了必备良伴的鸭子。

    一个见酒大喜的人;一个心如死灰无所谓喜不喜,只求能醉的人;在一个刻意奉承、好话说尽、杯杯巴结的人的陪同下,就算不喝多,难免也会喝个八分的。

    酒喝尽,情亦浓,兄弟已成,在一林扯开嗓子狂吼的匪歌声中,三人走上了街头。

    据说,在喝酒时,当一林答应了收下妹子之后,妹子说过这样一句话:

    “大哥,从今以后,要死我先死,要动我先动!假设我讲半句虚话,死无葬身之地!”

    说这句话的时候,妹子一定没有想过,就在片刻后,他们路过的街边,有一家给人洗面按摩的发廊,那家发廊里面有几个同样已经喝了酒的人。

    而其中的一个,会在不久之后,让他这句话的最后六个字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