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鬼吹灯

野蛮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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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益的粉丝还是表现出了对他的信任,陆陆续续的,开始有人表示支持吴益,支持他的盗墓新书,还有更多人没什么意见,吴益写什么他们就看什么,觉得好看就追下去,不好看就只能不追了。

    吴益知道,想要读者死心塌地的支持自己,只能凭借新书的质量,只要读者觉得好,哪怕自己什么都不说,他们也会心甘情愿的支持。

    那么《鬼吹灯》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质量怎么样?能不能让人心甘情愿的支持呢?

    鬼吹灯是2006年由网络作家“本物天下霸唱”创作的一本悬疑盗墓类小说作品,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使盗墓小说异军突起,取得了令人震惊的成绩,时至今日已经有十多年的时间。

    十年多的时间内鬼吹灯凭借其独有的魅力,吸引了无数的粉丝,也经历了各种各样的改编,从漫画,电影,电视剧,游戏,每隔一段时间都能看到鬼吹灯又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鬼吹灯小说共有八部,前段时间这八部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已经全部售出,不久的将来我们就会看到鬼吹灯以影视的形式一部部出现身边大大小小的屏幕上,它的影响力会越来越大,所谓超级IP,就是如此了。

    这里的IP指的不是电脑的ip地址,这里的IP可以粗浅的理解为知识产权,其实真正指的是那些具有长久生命力和商业价值的跨媒介内容运营,而鬼吹灯正是其中的佼佼者,其影响力比诛仙和悟空传有过之而无不及。

    系统交给吴益的任务是让他把地球上先进的文化知识传播到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那么鬼吹灯这样优秀的作品就一定要写,不得不写,如果不将鬼吹灯写出来,吴益会认为是这个世界的损失,这也正是他力排众议,也一定要写鬼吹灯的原因。

    吴益将手机摄像头对准了自己的笔记本键盘,然后开始噼里啪啦的敲击起来,一时间快速的键盘敲打声此起彼伏,仿佛雨点一般绝不停歇。

    粉丝们通过手机屏幕,只看到他的手指仿佛跳舞一般在键盘上跳跃着,敲击着,因为他的速度太快,竟然在键盘上留下了残影。

    “卧槽,这手速,神了!”

    “难怪一哥每天的更新都比别人多,原来有这样惊人的手速!”

    “这特么是敲键盘吗,我怎么感觉比打机关枪还激烈!”

    “太快了!天呐,我的眼睛要瞎了!”

    “这样敲键盘难道不会敲坏的吗?”

    “这肯定单身18年练出来的手速!”

    “一哥家的小仙女送给主播一辆兰博基尼!——一哥既然你打字这么快,以后每天的更新都不能少哦!”

    “一哥家的棒棒糖送给主播一千印象分!——我们要每天十更!”

    连旁边的睡不着觉都被惊动了,因为吴益是用笔记本键盘打字,笔记本键盘的声音要比机械键盘小很多,但是在吴益超高速的敲击之下,那种轻微的声音连接起来也显得十分可怕。

    睡不着觉停住了手中的动作,静静听着吴益的敲打,感觉吴益的动作绝对称得上行云流水,键盘敲击过程中没有一丝一毫的停滞,他似乎完全不需要思考,只是一味的在键盘上敲击着。

    “他不会在瞎打吧?”

    睡不着觉心中升起了这样的疑问,他自己就算抄着打字也达不到这样的速度,更何况原创作品还需要思考文字和情节。他站起来走到吴益身旁,只见他的文档中已经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

    睡不着觉一时间目瞪口呆,因为吴益完全不是瞎打,他打出来的文章不但字句清晰逻辑通顺,而且文笔极好。

    并且吴益打字的效率也比他高很多,睡不着觉用的是吴益开发的益歌输入法,自从用了这款输入法后,他感觉自己的输入效率已经很高了,但是看了吴益的打字,他才知道自己还有很大提升的空间。

    吴益用的是益歌输入法的“双拼”模式,与普通的“全拼”相比,双拼打一个字需要的按键更少,精确度更高,所以效率也就更高,这可以视为是拼音输入法的一种进阶模式。

    吴益在一开始开发益歌输入法的时候就加入了双拼功能,但是他并没有大力宣传这个功能,因为全拼已经可以满足绝大多数人的需求,只有专业的文字工作者,对输入效率有很大要求的人才会用得着双拼。

    双拼并不比全拼更难,但是需要改变原来的输入习惯,这一点很多人都做不到,如果大力推广双拼,反而会提高输入的门槛,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得不偿失,所以吴益并没有那样做。

    睡不着觉以前也听说过双拼,他还曾经尝试过,但是只坚持了半天就放弃了,因为感觉太别扭,习惯的改变和养成至少需要七天的时间,在没有完全适应的时候,他用双拼打字甚至比全拼还要慢,他无法忍受这个过程,所以就没有坚持。

    现在看了吴益将双拼用的出神入化,睡不着觉就有些后悔了,如果当初坚持几天,也许自己的打字也会像他这么快,看着吴益行云流水一般的打字速度,睡不着觉感觉深深的羡慕。

    “我就算脸滚键盘也做不到这么快!”睡不着觉感叹道。

    “一哥写了什么,让我们看看!”

    “对啊,我们都很想知道,盗墓小说到底是什么样的。”

    “等不及了,迫切想见到一哥的新书,一哥快让我们看看!”

    “看了一哥的书,别人的书都看不进去,就等一哥新书了。”

    “好羡慕睡神,可以第一时间见到一哥的新书,还是新鲜出炉,现炒现卖的。”

    “我给你们念一段吧。”睡不着觉看到弹幕,感叹吴益人格魅力的同时,把目光移到吴益的文档上,慢慢念道:“盗墓不是游览观光,不是吟诗作对,不是描画绣花,不能那样文雅,那样闲庭信步,含情默默,那样天地君亲师。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

    睡不着觉一念就停不下来了,这个世界还没有盗墓小说,因此鬼吹灯这本书中描写的一切,对这个世界的人来说都是新奇的。

    睡不着觉本来只打算念一段就完事,谁知一看之下,觉得新奇无比,原来盗墓还有这么多门道,他感觉一扇新的大门在自己面前缓缓打开,竟然迫切希望继续看下去。

    不同于现有的玄幻、仙侠、西幻、都市等书,鬼吹灯一看就与那些书都不一样,能够轻而易举的激起人们的猎奇心理,连阅书无数的睡不着觉都一眼就被吸引了。

    这时候他才发现,原来鬼吹灯竟然是一本第一人称的小说,所谓第一人称,就是用“我”的视角讲述。

    鬼吹灯先是讲了“我”的爷爷胡国华的一段故事,书中提到,胡国华祖上也是富贵人家,但是因为胡国华吃喝嫖赌,使得家道中落,他吸食大烟上瘾,为了吸大烟变卖家产,直到家徒四壁。于是找舅舅借钱,怕舅舅不借给自己,谎称要娶媳妇,得到钱后又全买了大烟,找人糊了个纸人放在床上,用被子盖上,想着以后舅舅来检查的时候,就说媳妇病了,只让舅舅远远看一眼,想来不会被识破。

    然而当舅舅真的来看望的时候,看出胡国华心里有鬼,死活要进房中看看外甥媳妇,胡国华担心露馅,正焦急的时候,那个纸人竟然变成了一个白白净净的女子从房中走了出来,不但说话得体,还给舅舅做了酒菜。舅舅高兴不已,胡国华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把舅舅送走之后,他想把纸人烧掉,毕竟纸人里藏着一个女鬼,是个人谁不害怕啊?

    睡不着觉读到这里,和吴益直播间的一百万观众,都有一种离奇的感觉,纸人怎么会变成女子?这没道理啊!这不科学啊!他们都已经被这离奇的故事所吸引,想要继续看下去,让吴益给出个解释。

    睡不着继续念了下去,话说胡国华将纸人烧掉之后,没几天就吸光了大烟,又开始发愁,他的家里有一只大老鼠,因为每天都吸胡国华吐出的烟雾,惺惺相惜,臭味相投,一人一鼠有了感情。看到胡国华没钱再买大烟,这只大老鼠就离开家,晚上的时候不知从哪里叼来了一枚大洋,胡国华高兴的要死,拿钱买了大烟,从此以后老鼠每天晚上都给胡国华叼来大洋,和胡国华一起享受大烟的味道。

    观众的好奇心彻底被勾了起来,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老鼠?吴益写的这本书可以说是匪夷所思到了极点,从来没有哪本书会写这样的故事,这么勾人心神,让人迫不及待想知道后面怎么样了。

    睡不着觉正想继续读下去的时候,吴益却让他停了下来,微笑着向粉丝们问道:“你们觉得这本鬼吹灯怎么样?好不好看?”

    “好看!后面怎么样了?一哥快写!”

    “这个故事太勾人了,带着点土星子的腥味,跟别人的书都不一样,跟诛仙和悟空传也不一样,别有一番味道。”

    “后面怎么样了?一哥快写啊,今晚不听完这个故事,我恐怕睡不着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