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小金鲤和花痴和尚

上里巴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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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五台连机。”

    “通宵,通宵。”

    “不错啊老板,翻新了啊!”

    进入网吧的五头狼直接开始咆哮,就跟才放出来的一个样儿,当然,这么说也是对的。

    几人爽快的交了钱,拿了号,直接往最里面走。

    这是属于他们的小秘密,任谁都觉得,外面的机子肯定更好,没法,谁让这是充门面的呢!他们也是无意中发现的,最里面的那几台机子,CPU是AMD Athlon 64 X2 4200双核的,要不是他们里面有红平这个电脑迷,还真发现不了。

    “刀客,我无敌的刀客。”

    “屁!枪客才是最牛的。”

    “没医师你们全得嗝儿屁。”

    “剑客才是王道,这种寂寞你们不懂。”

    “老幺,好歹咱们刀客也有两个,人多势众啊!你得反驳啊!”

    刘超在平时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五人组头目,但一碰到游戏,这群人就成了牲口,管你什么超,在我大《热血江湖》面前,都得趴下撅屁股,让大伙儿**享用。

    “都闪开,我的大刀早已饥渴难耐了。”

    郑楚直接刨开几人,占据最里面的那台机子,直接开撸。众人这才反应过来,还愣着干嘛!

    热血啊!江湖啊!杀怪啊!升级啊!

    年轻人的精力是旺盛的,对待喜爱的事物是入迷的。

    对老一辈而言,他们是被网络毒害的一代,因为网络危害大如天。而对他们自己而言,游戏,小说,这些东西却可以让他们见到一整片不一样的天空。

    毫无疑问,郑楚也是喜欢游戏的,要不然他也不会到二十七的年龄还一有时间就混网吧!但对于玩儿惯了《魔兽》《英雄联盟》《守望先锋》的玩家而言,2005年这款《热血江湖》的吸引力,的确显得有些不足。

    直接点开新浪金庸客栈,认真的浏览了下之前写的几章。

    下面已经开始有人留言了。

    何处狂刀:无意间逛到这里,瞬间便被吸引,到底是谁杀死了唐僧?不是孙悟空吗?怎么他好像什么都不记得,间接性失忆?楼主快更啊!

    哥们儿,很明显不是间接性失忆啊!看武侠小说脑袋瓦塔了吧!

    楚惜刀:楼主文笔不错,但这么写是否太过于欠考虑了,把德高望重的唐僧写的跟个泼皮一样,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更是成了三个恶霸,照这么写,那为什么他们还要西天取经呢?这么没有逻辑性嘛!一个是得道高僧才西行取经,一个是齐天大圣,两个曾是天庭神仙,却丝毫没有一丝仙气佛性,反而却处处体现出一股子地痞的味道,这点也不符合人物自身形象。

    当然啦!才写几章就被你看出逻辑了,还是网络第一神书吗?让你的神佛都见鬼去吧!

    金古梁:楼上说的完全赞成,但说法太过委婉。楼主写的狗屁不通,这都是些什么东西。《西游记》乃我国四大经典名著,这么写,简直就是亵渎,对名著的亵渎,对中国古典文学的亵渎,对中国文化的一种亵渎。强烈建议版主删除这篇文章,这种东西,玷污眼睛。

    玷污眼睛你还看,你的眼睛怎么那么贱。

    小小飞刀:对于楼上的言论,飞刀我不敢苟同。时代在进步,文学也需要进步。虽然你们长篇大论的批评,但我看到楼主的文章,心里就一个字:爽!就应该这么写,妖是妖他妈生的,人是人他妈生的,神仙也是人他妈生的,为啥不能是地痞的味道,我就觉得挺好看,楼主加油,看好你。

    总算有条脑残粉了,人都是爱听好话的嘛!他自然也不例外。

    抬起手,简单的回复了句:神仙是妖生的!

    即便前世的他,也不过是个扑街写手,写了几百万字,评论区楞是广告多于评论,最后干脆留言,然后将其置顶。

    2005年的广告还不是那么猖獗,而且每一条评论不管褒贬,字数都还不少,不像后世,全是些“恩!不错,加油”“开头可以,加油!”之类的话。

    他自然也不是那些大神,可以视万千恶评如无物,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那境界离他现在,太远了。他花了几分钟,愣是将全部评论看完了,不多,也就十来条,即便是恶评也都礼貌性的回复了些客套话。

    回复完却发现,原本心潮澎湃的心,已然开始乱起来。

    没法,再一次的将前面写的文重新来回的看了两遍。确认自己已经进入状态了,才慢慢抬起手来,指尖跳动。

    “爹,他死了,被孙悟空杀死了。”

    “我眼睁睁看着他倒下去,一点办法也没有。”

    “孩子,你这又是何苦呢?难道嫁作天庭的妃子,会比驮一个和尚万里跋涉的难么?”

    “爹,你不会懂得,你永远不会懂的。”

    郑楚如同一个透明人一般,站在水晶宫里,看着这对父母的对话。水晶宫被一个巨大的水泡包裹,外面是漆黑一片,即便在这水泡内,琉璃琥珀随处可见,蓝色的光华映出奢靡的装潢,他依然感觉到一种落寞和深深的孤独。

    老龙王不懂,他也不懂。

    一个是人上人,神上神,一个宛如牲口,驮行万里。天差地别,让人一目了然。

    这个荒诞的世界似乎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一种荒诞,又似乎整个世界因为有了这条小白龙,变得有些不同,充斥着一丝叫作痴的情丝。

    “我也不知道那唐僧是何人,他竟能让你如此执迷。只是那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说来全是天界的……啊,不能说,不能说。”

    你连唐僧是什么人都不知道,却傻傻驮着他,要去西天。你知道西天有多远?你知道西天在哪里?

    孙悟空来了,很懂事儿,然后又走了。

    孙悟空又来了,很不懂事儿,然后,老龙王没了。

    蔚蓝的海水,藏着猩红的血。

    小白龙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嘟起了嘴。随之,变成了一条小金鲤。

    箭鱼哼着“莫名其妙”,鱼群惊呼“太阳掉到海里来了”,鲨鱼纳闷“为什么不能咬她”。

    她似乎是这海洋世界的奇葩,生而与众不同。这是一种必然,因为她是龙嘛!所有鱼会以看到她为荣,她生来具备超越界限的力量。

    这一瞬间,他不再是一个旁观者,似乎成了那死去的老龙王,那条纳闷的鲨鱼,那疑惑的箭鱼,那些被小龙女笼罩进水泡飞上天的小鱼。

    他幻化成了大海,却唯独没有成为小龙女。

    他只是一个人,生在尘世中,没有超越界限的力量,不法明白,那飞翔在天空中的宝白龙,是什么念头。

    直到,她看见了他,有着与众不同的光头,还有那双眼睛。

    “老幺,你没进来啊!”

    思绪瞬间被打断,一股暴躁的情绪直接从心底涌出。但看到刘超那副欠扁的模样,又气不打一处来,最后偃旗息鼓。

    “没呢!咋了?”任谁都听得出郑楚语气中的不爽。

    由于都是戴着耳机的,几人都没听见他迅雷般敲击键盘的声音。刘超探出个头,阴缩缩的看他这边,看着他正在逛论坛,立马换上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丫的,通宵不打游戏,竟然逛论坛看小说,哎呀!败家啊!”说着,还一边握拳佯装捶着自己的胸口,“你要看小说吗逛逛起点嘛?再不济17K也可以啊!你逛论坛玩儿。我擦!”

    “滚一边儿去,你不懂。”

    “得!不管你了,到时候级数被我们甩的太远,可别来求你超哥我带你做任务。”

    丫的,还蹬鼻子上脸了。出息,等以后《英雄联盟》看小爷怎么虐你。

    “那和尚!你盯人家女孩子家看干嘛?色眯眯的!讨厌!”

    “我非看你,我在赏花,花映水中,色本是空。”

    “花痴和尚!”

    和尚?他叫和尚?

    被这样一双温柔的双眼看看不好么,为什么要生气呢?

    她理解不了,她如同一张白纸一般,不懂人类世界的伦理,因为她是龙嘛!

    郑楚额头的汗已经开始不由的冒出来了,自上机开始,不过半小时,他的手指如同流水线机器一般的敲打,高强度的操作,让他十五六岁的身体有些吃不消,随机一想,毕竟还在发育身体,也就释然了。节奏渐渐慢了下来,速度慢下来了,但心却更加沉入了那个荒诞的世界里。

    小金鲤被抓了,然后被救了。

    即便在这么个荒诞的世界里,英雄救美这样庸俗的套路还是会被用上。只是写到“这是一只无壳王八”时,他欣然一笑,写到“和尚抢鱼”时,他神色古怪。

    小金鲤进入了水缸,似乎成为了俗物,会期许,会关注,被一种叫作情爱的网,给牢牢网住,不愿挣脱。

    小金鲤不再是龙,真的变成了一条鱼,于是,他才有机会成了那条鱼。

    手指慢打,汗却不停的流下,不是因为手速,而是心境。

    接着小金鲤的眼,他看到了一个奇怪的和尚。

    这个和尚会跟蚂蚁谈判,似乎万物在他面前,都不会缺乏沟通。

    郑楚明白,他在这个叫做《悟空传》的世界慢慢沉沦,他愿意变成这里面的每一个人,去感悟写作带给他的乐趣,即便这乐趣会让他变得魔怔。

    这一刻,他就是和尚,和尚自然也成了他。

    法明和天杨的禅锋让所有人云里雾里,众人纷纷议论,但无非也就是些“太高深了”“真是玄机”“你听懂了吗”之类的。

    所有生灵都在听,都没听懂。他也在听,就如同上课一样,两人的禅锋对弈让他昏昏欲睡。

    天杨莫名其妙的大笑起来,法明莫名其妙的脸红起来,周围的人也莫名其妙的哗然起来。

    咋了?发生了什么?输了吗?怎么可能?

    他躲在人群里,原本也不打算出声,但看到这些莫名其妙的周遭,他也莫名其妙的大笑起来,不管怎么理解都好,他理解不了这周遭的一切。

    “这位小师傅,老朽有可笑之处么?”

    “不是,我刚刚看门外树上两兔子厮打,所以可笑。”

    “妄说,兔子怎会在树上?”

    “那在树上的是什么呢?”

    “这……”天杨语塞。

    我去,树上不是叶子就是鸟咯!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

    郑楚彻底成了和尚,他不知道对方为什么不说,为什么会跟像便秘一样,最后竟然要跟他讨教。

    我去!

    我说我看到兔子你不信,我说我看到一只会脸红的白色百灵你又不信,你要怎样?你要我怎样?

    你问我什么是佛?我知道个鬼啊!要是知道,我早就成佛了,你没看见吗?我他娘的只是个和尚啊!

    “我再问一个,还是刚才那个法明答不出那个,如何是空?”

    “破!”

    “是么?”

    “不是!”

    “不是还答!”“找打!”

    丫的!这是要动手的节奏,不能认输。

    “不是还问!”“欠揍!”

    然后……

    就没然后了。

    又是一个莫名其妙,这个叫天杨的人认输了,喂!你为什么认输,我们在比什么吗?

    “你那句‘欠揍’究竟有何深意。”

    “没什么!他说我答错了要打我,我说我答错了又怎样,你敢打我我便打你,他一看我年轻,想想打不过我,所以就认输了。”

    哗啦……

    寺院里倒了一片。

    你看吧!说了又不信,不信还要问,问了又要想,想了还不信。我能怎么办?

    原来当和尚就是要故弄玄虚,太耿直了不行。

    郑楚一阵叹息,或者和尚一阵叹息。

    其他和尚不懂,小龙女化的百灵鸟懂。因为他是龙,没有人心的复杂和虚伪,她跟和尚一样,真的觉得刚才就是两个和尚在吵架,甚至差点儿打起来。

    和尚越来越孤独,从那以后。正如他坐在教室里听班主任慷慨激昂的演讲,恨不得将马列思想全部塞在他们脑子里。

    这……

    太无聊了。

    和尚的工作就是故弄玄虚,没事儿讨论下佛是什么,一会儿想庭前大树,一会儿想院中古井,说白了,无非就是想拍拍佛的马屁吗?

    还千枝万叶不离其根,你不就是想说:佛啊!这世间的一切都是你创造的,什么都离不开你,丫的,东方一个佛,西方一个上帝,你把盘古放哪儿?

    还时时照之,自省我心,你不就是想表达:我随时都在听你的教诲,你看我多乖,快让我升官发财吧!丫的,你咋不上天呢?

    你们自个儿说就可以了啊!为啥还要问我,我知道你们是想显摆下你们所谓的佛法,但是你们问我,我就要回答,这是礼貌。我说了你们又要生气,你们又反驳不过我,最后竟然骂我是野种。

    这,就是你们的不对了。

    因为你们骂我,我会伤心,我会去想我妈是谁,我爸是谁。为啥生了我又不养我,是得了癌症?还是家里没钱?或者我就是个私生子。

    你看,我伤心了,我就会想很多,我想的多了,我就要走。

    所以,我走了。

    郑楚这一章打的很慢,不知不觉,已经快十二点了。对他而言,每一次码字,就如同一次洗礼,让他经历着不同的人生。

    如果最开始他只是因为身无所长技选择了写小说,那此刻他却极为庆幸。

    因为他穿越了,不是去了其他朝代,也不是去了什么异世界,他只是回到了这2005,他写的书都是后世经过了时代洗礼,洗尽铅华后留下的精华。

    这些书即便褒贬不一,但在这些特定的时间点中,它们留下了痕迹,这边足以证明它们的伟大。

    高雅又如何,通俗又怎样!

    存在,即是合理!

    所以他在写这些书时,他能瞬间融入其中,成为里面的一员。随便谁怎么说都行,代入感也好,叙事方式也罢,在他看来,这便是经典的力量。

    他很珍惜,甚至说很敬畏这样的力量。因为这样的力量能让他沉入其中,又超脱其外。能拨开云雾,能点亮天光。

    用《悟空传》这个荒诞世界中的话说就是: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天,即虚伪的尘世;地,即恶心的潜规则;众生,即普罗大众;诸佛,即阻碍我前进的路。

    纵然世间困难重重,规则道道,我亦保护初心,以才华开路。纵使,这些才华,还不是我的。

    这是场人生的修行,看准一条路,跪着也得走完。

    不由的,郑楚拳头紧握,青筋凸起。